2021年10月20日,闫学刚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东津新区劲松路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经开区)分局移动警务平台大队给予闫学刚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24日,闫学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津新区东津镇霸王小学教导主任刘大国酒驾问题。2022年3月24日,刘大国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东津新区东津路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经开区)分局移动警务平台大队给予刘大国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7日,刘大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津新区东津镇上营村无职党员李惠酒驾问题。2022年5月3日,李惠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东津新区劲松路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李惠因再次酒驾和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经开区)分局移动警务平台大队给予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另外,2020年9月,李惠曾因酒驾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6月29日,李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东津新区六两河街道史台社区无职党员朱佳醉驾问题。2018年5月16日,朱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襄州区交通路与航空路交汇处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驾。襄州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朱佳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2年5月14日,朱佳被开除党籍。